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李刃发布时间:2018-03-07浏览次数:1731

全体考生:

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将于310日进行,按照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初试结束后立即进行,请各招生单位务必做好博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复试工作组织单位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第二附属医院、第三附属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苏州附属医院、常州附属医院、无锡附属医院(无锡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南京鼓楼医院)、附属八一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负责组织报考本院所博士生导师(含兼职博导)的考生复试工作。招生单位成立若干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考核。

二、材料复审

各招生单位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考生报考材料,以及考生现场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主治医师及以上级别的职称证书原件第一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结合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考核。

三、复试考核内容

各招生单位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攻读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南京中医药大学2018年在职攻读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复试工作实施方案,详见各招生单位网站。复试工作应立足于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的创新型优秀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复试考核内容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应涉及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专业基础考查、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三个模块,总成绩为100分。考核形式由专家组自行确定。

为保证招考环节公正、公平、公开,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各招生单位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所有影像资料妥善保存,以备查验。无摄像条件的招生单位可以联系研究生院申请标准化考场。

复试内容

满分(100分)

1.外语应用能力(外语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或专业外语口语等)

30

2.专业及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30

3.临床工作、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

40

四、其他说明

1.总成绩=英语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 考生须通过全国医学考试中心举行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英语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定);

3. 对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报考导师情况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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