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0 浏览次数: 265

请已经通过研究生课程班学习以及全国统一外语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请在2014317日—328日(星期六、日除外)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具体审核材料参见汇编制度栏《南京中医药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中关于申请学位资格的要求。

一、具体基本条件如下:

1、已完成研究生课程班学习并已获得课程班结业证书(如因课程班主办学院未能及时发放证书的需由该学院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发放证书后补交)

2、通过全国外语统一考试的合格证明(打印查询成绩网站的查询界面)

3、近五年工作期间发表的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论文一篇。

二、资格审核时提交材料清单(按照以下顺序排列递交)(相关表格至下载中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资格所需用表”下载用A4纸打印

1、《南京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书》(需要两位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专家分别推荐)

3、《申请学位人员单位鉴定意见书》

4、《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确定导师申请表》

5、学士学位获得学校教务部出具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成绩单

6、课程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复印证书面和成绩面)

7、学位全国统考成绩查询网络查询界面打印件

8、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工作期间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复印杂志封面、目录以及论文首页)

12、学位申请管理费8000元(请携带现金或南京本地工商银行借记卡交付)

13、一寸彩色照片2

以上材料中凡涉及导师、相关负责人签字及院系、单位盖章处必须齐备。相关表格请至下载中心下载,同时请自行联系相关导师,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确定导师申请表》并由导师签字,院系盖章。经研究生院对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学位申请管理费,进行为期一年的申请工作。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答辩,符合授予学位的相应条件后将由南京中医药大学授予学位。此次审核通过的人员可申请201412月及以后的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学位申请通知。

审核地点: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B14319学位办

联系人:沈佳           联系电话:025-8581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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