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浏览次数:276

关于开展“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

根据苏教办研(2014)1号文《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将组织我校相关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江苏省普通高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

2.江苏省优秀博士学术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3.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省立省资助,省立校资助项);

5.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一)创新计划申报对象

1. 全日制在读一、二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者;本次创新计划项目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学术学位研究生)和科研实践计划(临床医学、中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2、申报对象主要为博士研究生;

3、同等条件下,非定向、非自筹经费研究生以及撰写学位论文无相应研究课题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

4、已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得申报。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博士论文

本次参评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在省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的学位论文。其中,优秀硕士临床专业(全日制)学位论文的申报,须有所在教指委的2名委员和1名同行业专家的推荐。获评的优秀学位论文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挂出,供其他研究生学习、参考。

     我校将结合201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结果以及本次新申报的非校级优秀学位论文(加入毕业后一年学术成果)综合校内评审后申报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请非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新申报人根据毕业后至今的学术成果综合情况申报此次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三).本次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分课题研究类项目和课题研究及改革实践类项目。优先支持《2014年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参考选题》(附件3)的相关项目

 (四).原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特色项目、长三角论坛项目等,均列入课题研究及改革实践类课题项目,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及其它培养单位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下对省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报办法
  
各类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申报汇总,由学院进行初选后提交研究生院,并由校学位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所有申报项目将在本单位上网(或书面)公示一周,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

   五、报送材料
  各项目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报送实际份数请在附件要求中各项申请书基础上增加2份用于存档及校内评审。
  
   

注:其中创新计划材料需用橡皮筋扎套,不需使用档案袋装存。其他项目申报需使用档案袋装存。

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自行备份。报送材料请务必于2014年5月7日前,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逾期不予受理。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专家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有关文件、表格和数据库格式可从互联网下载,具体网http://jyt.njau.edu.cn       

六、评审办法  

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将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评审委员会。所有评审项目通过相关专家评审产生建议名单(根据需要,有关项目需现场答辩),建议名单经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公布,下达项目资助经费。
  对于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省教育厅设立举报电话(025-83335154)和电子举报信箱(mailto:adc@ec.js.edu.cn),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2年).doc

2、2014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创新工程项目材料报送要求.doc

3、2014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参考课题教改课题参考选题.doc

4、2014年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相关用表创新工程各类表格.zip

5、项目申报限额表(南京中医药大学)创新工程项目申报限额表(南京中医药大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