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导师遴选提交第二轮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4 浏览次数: 514

关于2013年导师遴选提交第二轮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相关单位:
根据2013年导师遴选工作进程安排,申请人材料已审核完毕,现启动第二轮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评审程序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导师遴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轮评审阶段主要包括:
(一)博导材料经同行专家评审和学科评议组评议后,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议。
(二)硕导材料需提交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评议。
(三)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博导、硕导评议结果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四)需提交第二轮评审材料的申请人名单请见附件一。
(五)第二轮评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21日。
(六)需补充附件材料申请人(名单参见附件二)请于3月19日前将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二、专业学位导师
(一)专业学位博导
1.我校2014年起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博导只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博士,不招收学术型医学博士。
2.专业博导申请人需在申报材料封面上标注“博士研究生(专业型)指导教师申报材料”。
(二)专业学位硕导
中药学、药学、护理专业申请人,学位为学士者申报中药学、药学专业学位硕导和护理专业学位硕导。
三、七年制导师
学位为学士学位,但科研符合硕导遴选条件申请人申报七年制导师。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硕导材料一式三份,博导材料一式六份,用淡蓝色皮纹纸作为封面装订。
(二)封面申请专业名称:严格根据国家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我校各级学位点名称填写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栏学科及学位点建设中博士、硕士学位点情况表。
(三)申请人单位:
1.本校申请人请填写所在学院或部门的全称,例如“第一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
2.直属附属医院申请人请填写“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3.非直属附属医院请填写“第三附属医院”、“附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苏州附属医院”等;
4.其它非附属医院申请人请填写单位全称。
(四)全部申请材料均需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五)科研情况中请根据博导、硕导遴选办法规定填写相应课题、科研获奖。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请仔细核对相关目录确定收录情况,SCI文章需注明影响因子。
(六)非本校、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的申请人只能申报兼职导师,除填报规定材料外还需填写“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单位用)”或“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单位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此表附于“简况表”之后、其他附件材料之前,随材料一并装订,无此单位推荐表者一律不接收申报。
(七)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务必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五、申报材料请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基础医学院
章老师
858119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马老师
85811084
57031670

第二临床医学院
李老师
85811380

药学院
高老师
85811522

经贸管理学院
瞿老师
85811761

护理学院
王老师
85811649

信息技术学院
邱老师
85811574

外国语学院
元老师
85811906

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孔老师
85811671

心理学院
范老师
85811550

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陈老师
85811753

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李刃 沈佳 联系电话:85811062

附件一:2013年导师遴选提交第二轮评审材料申请人名单
附加二:2013年导师遴选需补充附件材料申请人名单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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