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论文盲审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24浏览次数:340

为提高研究生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现继续对201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人员)论文实行盲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延长学制的硕博士研究生,已通过申请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
二、提交时间:具体提交时间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确定,10月18日截止。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下半年论文答辩申请。
三、 提交材料
1、提交论文前研究生需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在“毕业与学位”栏下的学生答辩申请中只要输入学位论文题目即可,学院将做审核。
2、全体境内博士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三份,境外博士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两份,硕士需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两份,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汇编制度栏”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封面格式要求同正式封面,全部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使用封面用纸装订成册,论文封面及正文需隐匿研究生及导师姓名。
3、因本次论文评审将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故研究生还需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一份,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通过学生服务系统系统——“毕业与学位”栏——“发表论文登记”——“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上传论文应通过删除附录图片等信息以控制文件大小。对于字数重合(去除引用)比例超过30%的学位论文将不受理评审。学位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17日前公布检测结果,届时将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提交盲审论文人员名单。
4、原始资料审核,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论文中涉及的原始资料的纸质版材料,如《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研实验记录本》、临床病例报告等材料,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复印件即可,与原始资料一并提交。(《审核表》原件本人留存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存档)。
5、所有研究生提交论文时均需经过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在提交论文初稿时必须填写《提交学位论文评审声明》,并由本人及导师签字。
6、境内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预答辩工作才可以提交论文,并在提交评审论文时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复印件即可,评议表原件本人留存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存档。预答辩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
7、因评审论文部分需外审,故评审结果将在11月中旬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8、以上材料均需在10月18日前统一提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9、其中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发表符合要求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原则上可以参加本次论文评审,但需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后方可申请学位。
四、提交地点:研究生将论文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相关事宜可致电本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位办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