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术不端检测复检结果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浏览次数:253

参加学术不端检测复检的研究生去除引用低于30%的研究生于4月18日前将盲审论文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高于30%以及未能提交复检论文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盲审。
附件:学术不端检测复检结果/uploads/二次复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