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增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2浏览次数:334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配合学校创建研究教学型“国际著名、国内一流”的中医药大学的发展目标,加快“十二五”期间学位点的培育和建设,适应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及研究生规模与质量同步提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年龄、学缘、学历的结构,提高导师队伍的学术水平,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2013年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增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

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08(21)号文件),遴选增列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

二、研究生导师增列范围、条件

(一)增列范围:

1.在我校现有的教育部批准的硕、博士学位授权点进行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工作,同时考虑新增学位点的建设和培育。

2.本次遴选增列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数量。遴选新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数量要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相适应,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不能超过4名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和江苏省优势学科可适当放宽限额。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请各学科按上述原则,根据学科导师队伍建设规划,对照博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严格标准,除培育学科外,推荐本学科优秀的硕士生指导教师作为候选人。

(二)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条件

1.参见《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08(21)号文件)。

2中药学及中西医结合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增列中,优先遴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源期刊论文的申请人

三、遴选程序、办法及时间

为保证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质量,评审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学科推荐、材料展示、主管部门审核、学院评审、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学科评议组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方式进行。

1.12月2日-12月15日 申请者根据“遴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装订成册,按规定时间提交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含科研材料附件)到学位点所在学院。

2、12月16日-12月22日 各学院、附属医院根据遴选条件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中申请人所在单位一栏盖章,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312月23日-2014年1月5日 由学位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技、教务、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对学院、附属医院初审审核合格通过人员进行复审,将复审情况返回给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并公布复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可根据审核情况,认为符合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重新装订材料(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6份、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3份)交至相关学院。

4.1月6日-1月17日   各学院对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展示。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要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进行申请报告(有个人基本情况,发表论文(著),教学、科研成果,目前主持的课题,研究生教育教学,外语能力等内容),同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资格以及科研、教学、医疗成绩,主要研究方向的优势、意义,目前承担的课题与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外语实际应用能力等进行审查,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各学院要提出全面评审意见。于1月15日将相关材料送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5.1月18日-3月2日 申请培养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人,由校学位办公室根据有关程序和规定,将材料送至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博士生导师)进行通讯评议。学科评议组评审。

6.3月3日-3月14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初选和外单位同行专家评议通过的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及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进行全面评议,并根据遴选条件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者可以聘任到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上岗。获得通过的名单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7.在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过程中凡涉及到本人和亲属者,将实行阶段回避制度。

8.纪检监察办公室对研究生导师遴选增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四、材料要求按下列顺序使用淡蓝色皮纹纸做封面装订成册):

1.申请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质和电子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4.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5.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全国性教材(要求均附封面及扉页)复印件(提供符合遴选条件数量的论文和著作);

6.近五年获厅局级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7.近五年主持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及在研项目文件、目前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卡复印件(或学校财务网站科研项目经费打印件);

8.近三年主讲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名单及教学日历复印件;

9.2013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10.2013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11.2013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科研情况汇总表;

12.2013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科研情况汇总表。

注:9-12项由个人填写,学院汇总,提供电子版。      

学院及附属医院将所有纸质和电子材料汇总(按学科、专业目录)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李刃(yjsy@njutcm.edu.cn ),各附属医院根据学科情况将本单位人员材料送至所在学院。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代表作原件经单位审核后需返还本人,如复审过程中需要提供者请将原件提供至学位办公室。

2.原则上本次导师申请范围仅限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及附属医院人员。

3.申请人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必须是“近五年”,即从2008年元月起至2012年12月底。相关材料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底。

4.申报人员所需的附件材料请从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

网址:http://yjsb.njutcm.edu.cn/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1日

附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包含简况表及附件材料)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包含简况表及附件材料)

三、申请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已是导师人员填写)

四、2013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五、2013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六、2013年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科研情况汇总表

七、2013年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员科研情况汇总表

八、《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08(21)号

九、《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南中医大研字2008(21)号

十、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单位用)

十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单位用)

2013年导师遴选附件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