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2016年第一学期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浏览次数:544

请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创新项目及教改课题省立省助项目的申请人于12月底财务停止报销前完成全部报销工作,逾期不报销者将由国库收回经费,校助报销标准依然为博士8000,硕士3000。2016年省立省助及省立校助创新项目及教改课题即日起开始报销(标准如下),经费使用截止至2017年12月。2016年省立校助项目标准根据省立省助标准的一半予以校内资助。各项目报销审核统一时间为每周四全天,报销程序同前。报销审核地点:行政楼208学位办公室,审核后统一至财务报销。


评选项目

数量

标准(万元)

项目合计(万元)

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省立省助(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14

1.2

16.8

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省立校助(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39

0.6

23.4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课题

省立省助及省立校助

6

2

12

优秀研究生课程

2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