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提交论文盲审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139

    为提高研究生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现继续对201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人员)论文实行盲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对象:延长学制的硕博士研究生,已通过2013年以后申请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申请人员。
    二、相关时间安排:
           博士生预答辩申请:9月18-19日
           博士生预答辩:9月22-25日
           学术不端检测上传:9月28—29日 
           提交盲审论文:10月9—10日
           论文评阅:10月13—31日
           公布盲审论文结果:11月5日
           提交答辩申请:11月10—12日
           硕博士公开答辩:11月13—28日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12月1—3日
           分学位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情况:12月12日前
           校学位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情况:12月24日左右
    三、 提交材料 
      1、提交论文前研究生需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核对个人信息,并在“毕业与学位”栏下的学生答辩申请中只要输入学位论文相关信息并提交答辩申请以便学院进行审核。
      2、全体境内博士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三份,境外博士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两份,硕士需提供学位论文纸质版两份,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网站“汇编制度栏”中《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封面格式要求同正式封面,全部提交的学位论文必须使用封面用纸装订成册,论文封面及正文需隐匿研究生及导师姓名。盲审的同时,全体境内博士另需自行送审三份论文进行论文评阅,境外博士及硕士自行送审两份论文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结果需在提交论文答辩申请时提供用于审核
     3、因本次论文评审将继续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故研究生还需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一份,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通过学生服务系统系统——“毕业与学位”栏——“发表论文登记”——“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检测,上传论文应通过删除附录图片等信息以控制文件大小。对于字数重合(去除引用)比例博士超过15%、硕士超过20%的学位论文将不受理下一轮评审。
     4、原始资料审核,研究生需提供学位论文中涉及的原始资料的纸质版材料,如《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科研实验记录本》、临床病例报告等材料,并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复印件即可,与原始资料一并提交。(《审核表》原件本人留存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存档)。相关人员原始资料将采取抽查的方式。
     5、所有研究生提交论文时均需经过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评审论文。在提交论文初稿时必须填写《提交学位论文评审声明》,并由本人及导师签字。
     6、境内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完成预答辩工作才可以提交论文,并在提交评审论文时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及《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复印件即可,评议表原件本人留存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存档。
     7、因评审论文部分需外审,故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8、以上材料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秘书
     9、其中未能在2014年12月前发表符合要求学术论文(2014年第12期之前发表)研究生原则上可以参加本次论文评审,但需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后方可申请学位。同等学力研究生如不能在2014年12月发表学术论文者将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盲审工作。
     10、根据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课程有效期为6年,在完成课程学习及全国外语统一考试通过后已进行资格审核的研究生需在1年半之内取得硕士学位,请相关人员严格掌握时间节点。超过时间限制的同等学力人员将无法申请硕士学位。 
    四、提交地点:研究生将论文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相关事宜可致电本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位办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