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及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浏览次数:191

因国庆假期,本次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将在109日通过学生服务系统公布,研究生可以登录本人系统“毕业与学位栏”—“论文检测结果查询”栏目下查询结果。去除引用达到重合率博士不超过15%,硕士不超过20%,可以提交论文参加盲审。

    提交盲审论文时间为1013日—14日,博士盲审论文境内三本(境外二本)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楼319办公室),硕士盲审论文(二本)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其中一临硕士提交至省中南苑行政楼606办公室,以上论文请将盲审评议表(至学位工作栏表格下载处提交盲审论文所需表格下载)填写学号、专业、论文题目夹至论文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