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0浏览次数:130

一、关于评审论文的处理意见:

硕士研究生评审论文结果由所在学院负责反馈,处理意见根据学院相应处理办法处理,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及硕士研究生外审论文评审结果请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毕业与学位栏—学生盲审查询—下载盲审意见。为便于研究生严格根据盲审意见修改答辩论文,研究生院将博士及硕士的专家评审意见(部分学院会以书面形式反馈)使用扫描PDF文件以便研究生下载查看。境内博士评审意见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为同意答辩者方可申请答辩,如有一份以上(含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将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论文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不予受理答辩申请。境外博士及境内硕士评审意见必须全部为同意答辩者方可申请答辩。因博士论文及外审硕士论文送审院校过多,目前返回意见有限,研究生院将在收到外校评审意见后及时挂网公布。请及时登陆个人系统查询。

   二、答辩申请安排

本次答辩申请工作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硕士研究生在指定时间内直接将答辩申请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答辩申请审核,不需至研究生院审核。

答辩具体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书领取时间:11月11—13日

(硕博士均由院系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研究生)

申请答辩时间:硕士:11月17日—20日

(第一临床医学院为14—15日具体要求见附件通知)

              博士:11月17日—20日

             9:00—12:00 、14:00—17:00

答辩时间:11月20日—12月7日

申请学位递交材料时间:12月8日—12日

              9:00—12:00 、14:00—17:00

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时间:12月19日前

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工作会议时间:12月24日(初定)

三、申请答辩所需提交材料

1、全体申请答辩者需进行网上答辩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需更改内容请点击“培养管理”—→“学生学期注册” —→修改信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册”。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工作,其中包括个人信息栏,重点核对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专业、学位类型、导师姓名等;境内外研究生均需核对网上电子注册照片是否存在。凡网上信息及照片不全者不予答辩。

尚未拍照的研究生请在答辩前至淮海路50号南方证券大厦2508室(中央商场的南面,苏宁生活广场的西面,南京银行的楼上)拍照,并在申请答辩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

(2)填写培养管理栏“实践环节登记”,此栏只需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填写,临床学位研究生不需要填写。

(3)填写毕业与学位栏发表论文登记,按实际发表文章篇数填写。同时保证开题报告已经通过院系研究生秘书审核。未通过审核者请联系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秘书询问情况。

(4)填写“毕业与学位”栏学生答辩申请:必须保证全部课程、教学实践(科学学位研究生需填写)及发表论文三项全部通过后才能提交网上答辩申请。论文关键词要用“,”号隔开。

2、携带导师、学院已经签署意见的2份《答辩资格申请审核表》和2份《学位申请书》。(学位申请书使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学位申请书,在申请答辩前规定时间内博士生至研究生院,硕士生至所在学院统一领取)

3、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交的《培养计划》、《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表》(境外生免《中期考核表》),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提交《培养计划》和《开题报告》,所有签字和盖章的栏目都要完整齐备。

《培养计划》中有教学安排的需提交教学实践考核证明(表格在研究生院培养资料中学生用表文件中下载)。有临床实践安排的需提交临床轮训合格证明(学校临床教学办公室提供)。临床及医学科学学位研究生均需提交与本人课题相关的文献综述一篇,并由导师在文章上签字。

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达标成绩为80分(中期考核成绩占40%,毕业考核成绩占60%),考核达标后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导师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

5、博士研究生需提交《预答辩评议表》

6、申请者必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出示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盖章的成绩单(已提前发放至各研究生手中,未办理的同学可以申请答辩时现场办理)并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7、通过英语六级但未参加学位英语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审核并提交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未通过英语六级考试但通过学位英语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审核,并提交学位英语合格证书复印件。

8、发表文章:

(1)具体要求参见学校发表学术论文规定。有SCI文章要求的博士生需到图书馆306室开具收录证明

(2)其中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至少发表一篇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内容一致的学术论文,另外一篇可以为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他类研究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与学位论文内容一致。以上论文不得发表在相关核心期刊的增刊及副刊上。

(3)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中医药大学,其中江苏省中医院及鼓楼医院的在职研究生因报销原因可以分别署名为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院,其他单位均不得出现在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上。

发表论文截至日期2014年12月30日,并以正式出版的现刊为准。发表论文的篇幅不应低于1500字。申请答辩时需携带发表论文原件审核,同时提交发表论文复印件。论文已被录用但文章在2014年11-12月刊登者需提交稿件录用通知单。缴费发票及样刊备案,待确定文章已发表后方可授予学位。申请答辩时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生申请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审查表》并按要求由导师签字、学院盖章,并将发表论文复印件附在审查表后。发表论文日期在2015年1月以后的将不在此次授予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如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将不予申请答辩。

9、全体研究生需登陆校园网内学校图书馆网站博士、硕士论文提交一栏将论文定稿上传,上传时间初定为12月15日—12月19日,并将论文定稿的纸质版一本交至图书馆306室,提交时间初定为12月15日—12月19日。妥善保管图书馆发放的回执,须凭此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图书馆论文提交注意事项

10、所有研究生请到学校财务处缴清全部欠费。

11、申请答辩需携带至学院或研究生院现场审核材料目录:

(1)培养计划 (2)开题报告 (3)研究生院已审核盖章的成绩单

(4)硕士生的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或学位英语证书原件

(5)发表期刊原件(请将自己发表文章页提前折好以便审核)

(6)导师签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硕博士申请硕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审查表》

(7)导师签字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表》

(8)开题时的综述一篇

(9)博士生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预答辩申请表》

(10)博士生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生预答辩评议表》

(11)答辩申请资格审核表(双面打印)

(12)学位申请书(研究生院统一印制)

(13)学术活动登记本

12、有“江苏省研究生创新计划”的研究生在申请答辩时必须提交《研究省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否则不予以答辩。模板至研究生院“下载栏”下载。

13、境内研究生需提供《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本》(硕士10次,博士15次)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员及评阅人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包括至少1名校外专家,本校系统(含直属附院)专家不得超过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由硕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以上具有正高职称的校内外同行专家组成,其中包括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本校系统(含直属附院)专家不得超过3名,博士生导师不得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3、若干研究生一起答辩时,要求一个研究生全部完成答辩程序后才可以进行下一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在答辩委员会投票表决时导师应回避。

4、中西医结合临床及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研究生答辩专家组成应该以中西医结合专业专家为主,其中博士生论文答辩组专家中中医专业专家应该不少于2名,硕士生论文答辩组专家中中医专业专家应该不少于1名。各专家组中应至少有1位为校内导师。

5、论文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至少硕士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者2人,外校同行专家不少于1人;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博士生导师或教授以上职称者3人,外校同行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有一位评阅人的评语属否定的,不能举行答辩,并应增聘一名评阅人。如有两位评阅人评语属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

五、答辩程序相关要求

1、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将盖章审核的《答辩申请资格审核表》提交答辩专家组审核并请答辩专家组主席签字确认。并根据答辩流程要求宣读论文评阅意见(含两份隐匿评审意见)

2、答辩的具体日期、地点由学院、学科与导师协商确定后,并在校内张榜公布,报送所在学院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六、学位申请流程

参加答辩并通过的研究生请按手中:“研究生培养档案的文件袋”(未领取的研究生请于答辩当天在研究生院领取)封面上所列的信息准备材料并同时提交最终定稿打印的学位论文一式4份,其中一份放入档案袋、另外三份由学校提交中国国家图书馆、中情所及中国知网。学院留存视学院要求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需提交学院纸质版一份。

以上所需表格及材料请至研究生院下载区“学位资料”栏下载。博士答辩材料(2013版)、硕士答辩材料(2013版)、同等学力答辩材料(2013版)。

七、论文的基本格式

论文的基本格式及写作规范参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格式规范》。请研究生务必按照新的《规范》印刷论文,对于不符合此《规范》要求的论文将不予学位申请。

注:1、论文请按《规范》要求从指定页开始全部双面打印

    2、未在初审论文提交保密证明的论文一律在封面的密级栏填写“公开”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本次答辩申请中学位申请书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发放至各学院,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至学院领取学位申请书。申请答辩时需填写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记录之前的全部内容并签字盖章,不得涂改。学位申请书需带至答辩现场由答辩专家组签字,其他内容在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时需全部填写完整,审核盖章。其它材料请在通知中指定位置下载。

2、以上纸质版材料均需使用A4纸张打印,手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3、各学院如有其它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十、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受理地点如下

学院     秘书       办公室             电话                                        

 一临    马顾全   省中南苑行政楼606室 57031670                                     

二临    陈昊     丰盛楼613          85811657                                                         

基础    章越     B8—219             85811922                                     

药学    高静     B1—306             85811522                                     

护理    王会梅   B12—509            85811649                                      

经贸    房莲     B11—508            85811761                                     

人文    孔卓瑶   B11—429            85811702                                    

信息    邱振国   B4—411             85811574                                     

外国语  元慧颖   B8—513             85811587                                     

心理    范琪     B14—507              85811550  

 

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受理地点:

仙林校区B14—319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85811062 联系人:李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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