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补交试用期证明及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30浏览次数:137

各位参加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2012级三年制研究生:

请于85-6日交2015年国家医师资格理论考试费用时,一并上交20153月至20157月的试用期证明(填写要求参考:http://gra.njutcm.edu.cn/html/25/1631.html)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试用期证明及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均需一式两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请于88日至B14-319办公室取回。

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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