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
评选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博士生:
为更好地传承发展中医药传统文化,全面展现中医药研究领域博士生(含在站博士后,以下同)的研究水平与创新成果,加强博士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的领军人才,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联合主办,安徽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于2015年6月28日正式展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全面展示中医药博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搭建大范围、高水平、深层次的交流平台,调动博士生开展学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强博士生培养经验交流,提升博士生培养水平,促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培育新一代中医药研究领域领军人才。
二、评选对象、论文范围、论文语言及奖励方案
评选对象:中医药相关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撰写的论文。本次活动将评选出本专业具有较高创新性、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的优秀论文,表彰并奖励获奖论文的第一作者及指导老师。
论文范围:与中医药(中医、中药、针灸、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等)有关的传统文化研究、理论研究、文献研究、临床研究、实验研究及多学科研究中中医药的创新性成果。
论文语言:中英文。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医文化,传播科技成果,促进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鼓励中英文分别投稿。
奖励方案:一等奖1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 000元;二等奖25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 000元;三等奖6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1 000元。奖金由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提供。
三、评选方式
1.为使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设立了“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评审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论文评审。评审委员会从评审专家库产生,有关专家是由中医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杂志》社、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及相关单位推荐。
2.评选标准参照教育部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进行。论文经评审委员会初审、盲审、中期评审、现场答辩4次评选,确定获奖论文的名单。
3.“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官方指定网站为《中华中医药杂志》网站(http://www.zhzyyzz.com),网上将及时刊登“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信息。
4.各有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流动站可组织初评,并统一报送。博士生导师可直接推荐参评论文,每位导师限推荐2名学生参加。
5.参评论文请于2015年11月28日前发送至“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指定邮箱:1218tcm@vip.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作者姓名+岐黄杯”。
四、论文要求
1.论文语言:中英文均可(英文论文需提交中文翻译);2.所提交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建设性、前瞻性、原创性;3. 获奖论文将在《中华中医药杂志》正刊上刊登,参评论文视作《中华中医药杂志》的投稿,谢绝一稿多投;4.论文字数以5 000-6 000字为宜,同时提交200-300字中英文摘要,具体要求请参照《中华中医药杂志》“投稿须知”;5.参评论文请提交论文(word版)及投稿作者情况表(附件1)的电子稿及“岐黄杯”第七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上传至邮箱1218tcm@vip.163.com;并另提供纸质版论文和“报名表”(附件2)各4份,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寄至《中华中医药杂志》社;6.每篇论文须交纳200元审理费;7.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中医药博士生学术论坛”初步定于2016年4月在安徽中医药大学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获奖的优秀论文将在2016年5月《中华中医药杂志》第5期上正式刊出;3.获奖论文刊登时,主要内容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变更或删减。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樱花路甲四号《中华中医药杂志》社,邮编:100029
电话(传真):010-64216650
联系人:张燕 崔一鸣 闫志安
E-mail:1218tcm@vip.163.com
附件一:投稿作者情况表附件1.xls
附件二:评选活动报名表 附件2 第七届报名表.doc
中华中医药学会
北京岐黄中医药文化发展基金会
《中华中医药杂志》社
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办公室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