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批师承人员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刃发布时间:2015-12-04浏览次数:160

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参见附件一)/uploads/上传/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1204.doc

二、师承人员答辩提供相关材料及要求(参见附件二)/uploads/上传/第五批师承学员申请学位表格.rar

三、注意事项

1、答辩现场所需相关表格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现场发放给答辩专家

2、师承人员请在9号后进行网上答辩申请

3、答辩时需携带本人在读期间发表相关学术期刊论文原件审查,同时将文章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文章顺序装订存档。审查时间为14日下午2点起,地点:行政楼208学位办公室。如在15日报到的学员请在答辩后审查。

4、答辩现场需提供印制的学位论文博士5本,硕士3本用于答辩专家使用。论文封面及格式要求参见附件二中相关内容要求。答辩后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定稿后博硕士均需提供5本论文至研究生院用于档案馆、国家图书馆等存档,同时提交电子版论文至学校图书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江西、安徽两省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结业考核情况由研究生院统一联系所在省中管局确认,江苏省申请学位人员的结业考核请留意省中管局相关通知。

6、具体答辩分组情况将根据导师参会回执情况确定,预计在9日前于网站公布。

7、申请学位条件及要求参见师承人员工作结业考核及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参见附件三)/uploads/上传/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结业考核及专业学位授予实施办法.doc,最终是否取得博士、硕士学位情况将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