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评审论文的处理意见:
硕士研究生评审论文结果由所在学院负责反馈,处理意见根据学院相应处理办法处理,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及硕士研究生外审论文评审结果请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毕业与学位栏—学生盲审查询—下载盲审意见。硕博士论文盲审意见预计反馈时间在5月15日前。
境内博士评审意见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为同意答辩者方可申请答辩,如有一份以上(含一份)为不同意答辩者将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论文修改后重新提交或不予受理答辩申请。境外博士及境内硕士评审意见必须至少有一份为同意且另外一份为非不同意者方可申请答辩。如有异议者可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盲审结果存在异议学位论文处理意见表》提交学位办。因博士论文为外审论文,意见将陆续返回,研究生院将在收到外校评审意见后及时挂网公布。请及时登陆个人系统查询。
二、答辩申请安排
硕士研究生由各学院组织审核,博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硕士研究生在指定时间内直接将答辩申请材料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答辩申请审核,不需至研究生院审核。
学位申请书领取时间:5月11—13日
(硕博士均由院系统一领取后发放给研究生)
申请答辩时间:硕士:5月16日—20日
(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参见一临相关通知)
博士:5月18日—24日(不含21、22日)
9:00—12:00 、14:00—17:00
答辩时间:5月17日—6月5日
申请学位递交材料时间:6月6日—8日
9:00—12:00 、14:00—17:00
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会议时间:6月15日前
校学位委员会授予学位工作会议时间:6月21日
研究生毕业典礼:6月22日
三、相关表格请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表格下载栏下载各类研究生学位答辩相关表格(2015版),不得使用以往表格。全部材料使用A4纸张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填写。
四、研究生需根据表格中的网上答辩申请流程完成网上答辩,根据材料清单准备相应材料接受现场审核。
五、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登录系统提交申请,具体要求及方法将于今日另行通知。
六、第五批师承人员中未通过2015年底答辩的人员请在以上时间内完成二次答辩工作,答辩专家中需由不少于3名一次答辩的专家组成。
七、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受理地点如下:
学院 秘书 办公室 电话
一临 马顾全 B13—515 57031670(省中)85811084(仙林)
二临 陈昊 丰盛楼613 85811657
基础 章越 B8—219 85811922
药学 高静 B1—306 85811522
护理 王会梅 B12—509 85811649
经贸 房莲 B13—539 85811761
人文 谈文琼 B11—427 85811702
信息 邱正国 B4—413 85811574
外国语 元慧颖 B8—513 85811564
心理 范琪 B14—505 85811550
文献所 王进 B14—412 85811549
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受理地点:
行政楼208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培养材料审核:万佼 卢金花
学位材料审核:李刃
联系电话:85811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