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各研究生工作站: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16〕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存续期满5年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进行考核。我校研究生工作站设立期满5年的,均需接受省教育厅存续评估。评估通过的,重新获得授牌,进入下一轮为期5年的建设。期内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的,免评自动转入下一轮为期5年的建设。未及时申请存续评估的工作站视为自然退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设站时间满5年的研究生工作站。(参评工作站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标准
(一)基础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研究生进站工作、生活条件良好,工作站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执行良好;
(二)科研合作:与高校科研合作密切,联合申报课题,共同开展研究,科研成果丰硕;
(三)研究生培养: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在站,对研究生培养起指导作用。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负责组织相关研究生工作站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期满考核申请书》(附件2),并填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考核汇总表》(附件3),汇总放弃此次考核自然退出的研究生工作站,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放弃考核汇总表》(附件4)。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于2017年2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请尚未满5年的研究生工作站参照本次考核办法,仔细梳理相关工作,迎接下一轮考核,并为2017年5月研究生工作站评优做好准备。
研究生院联系人:沈佳,联系电话:85811062。
2017年1月12日
研究生院学位办
4.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放弃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