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15年上半年同等学历申请学位资格审核人员核对个人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5 浏览次数: 340

各位同等学历申请学位人员:

2015年上半年同等学历申请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现已结束,请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详细名单见附件)。

一、登录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系统,核对个人信息资料,登录账号为学号,密码同学号,学员登录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二、20154月通过资格审核人员需在2015年下半年完成开题,并将开题报告提交所在学院,开题报告提交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晚不超过20151231日;

三、20154月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可于20166月或12月申请授予学位。

四、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条件:

1.通过审核人员必须在次年3-4月(申请6月授予学位)或9-10月(申请12月授予学位)提交学位论文,参加学术不端检测和论文盲审,6月或12月之前完成论文答辩。

2.申请答辩还需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且必须在当年6月或12月之前见刊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同等学历人员发表学术论文需与学位论文相关,本人为第一作者,南京中医药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期刊要求为省级及以上。

3.未能在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后一年半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将不能再次提出学位申请。

附件:2015年上半年通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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