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4浏览次数:276

2015届博士研究生:

根据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需在提交论文盲审前参加预答辩,预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请参考《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及相关表格》(学位工作栏表格下载栏下载);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应提交《原始资料审核表》以及相应的原始资料由预答辩专家组在预答辩时审核并由组长在《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原始资料现场审核后将返还博士研究生本人;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填写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三《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各院系填写附件四《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安排表》、附件五《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结果汇总表》。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对于预答辩未能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将不得参加当次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需在三个月后重新提交申请。具体相关事宜可致电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

2015年预答辩申请时间为201539日—311日:预答辩截止日期为2015323

基础章越 B8-219  85811922

一临马顾全省中南院行政楼606 57031670

二临陈昊丰盛楼 613

药学陈诜   B1-306  85811522

其它相关事宜可咨询研究生院学位办  85811062

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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