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15年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相关日程安排,现公布相应节点,请申请研究生根据时间安排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28—30日 | 学术不端检测 |
10月8—10日 | 公布学术不端检测结果 |
10月10—15日 | 提交盲审论文 |
10月16—11月10日 | 论文盲审 |
11月10日—13日 | 学位答辩申请 |
11月14日—30日 | 学位论文答辩 |
12月1日—4日 |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12月5—10日 | 各分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 |
12月20日左右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以上时间安排为预排时间,实际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
申请对象:延期毕业的往届毕业生、第五批师承学员、学位资格审核(确定学号)后至12月底在一年半之内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