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毕业研究生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3浏览次数:270

领取时间及地点:

全日制硕、博士,第五批师承人员:6月26日毕业典礼结束后下午14:00—16:00 

同等学力人员:6月28日全天9:00—17:00

地点: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办公室 其中一临在B13-515办公室(一临床研究生未在此时间领取的以及文章6月份刊出还未提交复印件的同学请27号带齐相关材料至省中医院南院行政楼606领取)


注意事项:

1、因本年度学校实行数字化离校,无纸质版离校循环单,但尚有部分学生未按照相关离校要求办理手续(主要为欠费及图书馆图书归还),请在领取证书前办理将未办手续办理。领取证书时本人需携带图书馆出具的学位论文提交回执单。

2、本人必须仔细核对证书上的基本信息,所持证书编号必须与签发册上一致,并且在签发册上签名。如因本人情况无法亲自领取者,需由代理人携其身份证原件及授予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填写的委托书领取证书。(注:自2016年起国务院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制定新版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编号将不加以往的Z、T等字母标注以区分专业学位及同等学力证书。但我校新版学位证书仍区分专业学位证书(证书下方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及学术学位证书版式。)

3、未授予学位人员但取得毕业资格的研究生可以领取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封皮将在6月26日毕业典礼现场发放,毕业证书封皮在领取证书时领取

5、同等学力人员在领取学位证书的同时领取一份学位申请书,回工作单位后交由人事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因学位申请书27日完成盖章工作,因此同等学力人员请于28日领取。同时完成国家系统相关学位论文提交程序。

6、以往毕业生本次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研究生也在以上相应时间内领取学位证书。

7、有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结题项目的毕业研究生同时领取盖有研究生院公章的结题报告书一份自行保管

8、全体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