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研究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李刃发布时间:2016-06-01浏览次数:275

     全体2016届研究生 
       请参加完答辩的研究生在指定时间段按照日程安排提交学位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硕士(三年制及同等学力人员):
       一临:6月6日: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全科医学
             6月7日: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境外生
      二临:6月6日:针推七年制
            6月7日:境外生、同等学历生
            6月8日:三年制及同等学力
            6月6-8日
               基础、药学、经管、护理、外国语、人文、信息、心理 
     6月6—8日
       博士(含非医攻博):
            一临:6月8日
            二临:6月8日 
       基础(含文献)、药学6月6-8日
   二、地点:
      一临:仙林校区B13-515会议室 
      二临:丰盛楼613 基础(含文献):B8-219 药学:B1-306
      经管:B11-508 护理:B12-509 外国语:B8-513
      人文:B11-429 信息:B4-411 心理:B14-507
   三、提交材料内容:
      1、材料目录根据下载中心中答辩材料(2015版)中为准,研究生只需准备责任者栏为空白的材料,责任者为研究生院的不需本人提供材料,本次需由个人提供成绩单。研究生需根据学生类别下载相应卷内目录,境内博士/硕士,境外博士/硕士,同等学力人员共五种目录准备材料,并在责任者中的空白处填写姓名,如有导师签字的审查表格请填写学生本人和导师姓名,不需导师亲自签名,日期填写此文件上的落款时间,将新卷内目录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前期打印的两份成绩单中的一份需装入档案袋中。所需档案袋可在送交材料时至各学院领取。 
     2、因学位申请书需由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盖章,请提交材料时将两份学位申请书放在档案袋外单独提交。因学位申请书中答辩决议以及论文评阅意见书在今后的考博及其他工作中会使用,请研究生可以自行留存复印件以备使用。最后一页的表决页由学院及研究生院填写盖章,不可个人填写
     3、学位论文要求:因该学位论文为存档的最终版本,将用于今后的江苏省及国务院学位办的论文抽检使用,请确保学位论文在答辩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后并在导师指导后已经对论文进行修改定稿后提交的版本。内页中的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要保证作者本人及导师签字、日期齐全。其中确定为保密论文的文章要在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的保密后的□打√,并标注在几年内论文解密。如为公开论文要在论文属于不保密后的□打√。保密论文不得参加各级优秀论文的评选
提交论文本数:图书馆自行交1本,档案袋中放入1本,档案袋外放置3本。
     4、研究生院所提交论文分别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及中情所。
     5、对于在前期毕业审核中出现身份证号码有所变更的研究生,务必在6月8日前将公安机关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否则将无法进行学位及学历信息的上报。 
     6、经对此次毕业生电子照片核对后,发现仍有个别研究生没有提交照片的纸质版(多数为后期重新补拍照片者),此类研究生务必在6月8日前将纸质版照片一式四张提交至研究生院,否则无法发放证书。港澳台及境外留学生纸质版照片请提交至国教院留学生科。
     7、在前期的硕、博士答辩审核中因部分研究生未能按时拿到发表文章的期刊杂志,请此类研究生最晚在6月20日前将期刊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其中硕士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对于6月20日仍未能提供期刊者,请将录稿通知及排版文章的复印件(需证明为6月出版发行)提供至研究生院(硕士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备案,作为是否能够授予学位的条件,提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
     8、仍未能提交创新计划结题报告书的2016届硕博士研究生务必在6月8前将结题报告书一式二份提交至所在学院。其中一份统一盖章后在领取证书时返回本人留存,结题报告书须有一名校外专家结题意见。
     9、欠费考生速至财务处将费用缴清
     10、上传图书馆论文请登录图书馆网站http://library.njucm.edu.cn/bencandy.php?fid=4&id=950,提交时间及步骤参看此通知,图书馆回执请个人保留好,领取学位、毕业证书时需提供
     11、第一临床医学院研究生要求额外提交学院留存论文一本。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要求另加论文一本,盲审存在问题的研究生需提交《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盲审意见处理表》
     12、在前期论文查重盲审过程中存在异议的研究生请将相关表格(异议情况处理表,复评专家意见)一并放入档案中存档,研究生院负责将外送盲审的评阅意见书原件后期放入个人档案。 
     13、结束答辩的研究生需登录学生服务系统毕业与学位栏录入答辩结果并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8日。不经审核将无法录入相关上报系统。 
     14、以往已毕业但未授予学位的研究生请补齐相关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材料在以上指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所在学院,未能提交材料者将不能参加本次学位授予。
     15、已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全部学位申请材料,待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时随当次学位申请人员材料一并提交
     16、本年度校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为6月25日左右,学位授予仪式时间待定。 各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召开时间为6月1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