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3-22 浏览次数: 758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自2015年5月29日入册申请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才可以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相应硕士学位。


申请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情况说明

1、我校2016年度的资格确认工作已于2016年1月进行,信息平台于2016年2月25日开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功能,我校未能采集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信息。

因此参加2016年1月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如需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请登录个人系统进入提交学位申请——新增申请——选择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请在3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拍照或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邮箱审核:nzyxwb@njutcm.edu.cn研究生院将每天及时审核,并将原学术学位申请删除,通过审核的考生请通过个人报名经系统选择外语及中医综合水平考试截止时间为3月31日。此次确认考生如未选择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则可根据原专业申请学术学位。

2、2015年5月29日前已入册人员将按照原规定执行,即申请专业学位人员不需报考本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Copyright © 2017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http://gra.njucm.edu.cn 版权所有
地址:南京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邮编:2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