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审核时间地点
2017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由各学院组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9日、12日和13日,地点见附件。
二、学位申请审核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程序
1.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信息(七年制学生、境外研究生不作要求),录入答辩结果;
2.按照答辩材料包(2017版)研究生科技档案卷内目录要求整理并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至学院;
3.提交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期刊原件或录用通知(七年制学生、境外研究生不作要求),学院现场审核。
(二)学院审核程序
1.各学院认真核对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及学位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请务必在系统中审核答辩结果,否则将不能在线生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名单”;
2.6月16日前,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采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生成并打印的“上会名单”进行投票和表决;
3.6月19日前,各学院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上会表决名单以及盖章后的学位申请书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学位申请材料归档要求
(一)在各学院处领取科技档案袋,将学位申请材料装袋,卷内目录粘贴于科技档案袋封面;
(二)根据答辩意见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纸质版一式5份:1份用于装袋;3份提交至学院,学院分别用于提交至国家图书馆、中国知网及中情所;1份于6月19日-23日提交至图书馆311,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http://njutcm.dayaltss.dayainfo.com/,请妥善保管图书馆回执。保密论文应做好相应标注,保密论文不参加各级各类优秀论文评选。
四、其他事项
(一)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请自行保管学位申请材料,于下次申请学位时使用;
(二)未提交纸质版毕业生照片的研究生,请务必于申请学位时,将4张纸质版照片提交至学院(境外研究生请提交至国教院),用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制作。
附件: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及办公地点
附件:研究生秘书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doc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