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2017年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现将本学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相关研究生根据日程,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2017年第二批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11日-9月15日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9月16日-9月22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9月26日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注:2017年第二批学位授予,仅针对2017年上半年已经通过答辩,因学术论文未录用不授予学位的研究生。
2017年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9月20日-9月27日 学术不端检测
9月28日-9月30日 公布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处理异议。
10月9日-11月15日 论文盲审
11月16日-11月23日 学位答辩申请(根据盲审意见反馈时间调整)
11月24日-12月7日 学位论文答辩
12月8日-12月12日 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2月13日-12月19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12月25日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注:1.博士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需完成预答辩;
2.上述列表中时间安排将根据具体工作实际进度进行微调。
学位办
2017年9月7日